住宿服务由住宿生活办公室管理. 住宿生活工作人员, 包括拉, 负责确保学生理解并遵守所有住房政策.
学生居住要求
所有全日制学生(12学分或以上)必须住在校园里,除非他们符合以下要求并选择通勤
- 往返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家中.
- 9月1日前年满21岁.
- 在9月1日之前拥有90个或更多的单位.
- 在可通勤距离内居住12个月或更长时间.
- 结婚了.
- 作为18岁以下受抚养儿童的主要照顾者.
选择通勤的学生必须填写通勤生活选择表和证明文件,如.g. 居住证明(租约)、结婚证明等. 在学期外围博彩平台日期之前寄给住宿生活办公室. 住在学校的学生必须住在宿舍,除非他们年满20岁或在该学年的9月1日之前至少获得了初级水平(60个学分).